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一楼

029-8530798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陕西首批基础教育领航校园长理论导师选聘公告

加强陕西首批基础教育领航校园长培养工作的理论指导,进一步提高培养对象的理论素养和水平,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领航校园长培养的相关要求,拟聘请陕西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担任理论导师,对领航校园长进行理论指导,具体公告如下。

一、聘数量

根据陕西首批基础教育领航校园长培养对象的实际情况,聘任24名理论导师

二、聘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陕西师范大学相关规定;

(二)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恪守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学术道德规范,学风严谨,诚信正派;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心健康,能够承担一定的理论指导工作;

(四)有责任心,热心支持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基础教育领航校园长培养工作

(五)长期从事教育学、心理学及其相关专业领域教学科研工作,具有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获得过省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的荣誉称号。

三、工作职责

(一)辅导领航校园长进行名著阅读和理论学习。

(二)指导领航校园长进行办学思想、教育理念的理论总结和提升。

(三)指导领航校园长进行相关论文撰写、著作出版、项目申报和讲座报告。

(四)帮助领航校园长完成在培养周期内需完成其他学习目标和任务。

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拟聘人员填写《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基础教育领航校园长理论导师审批表》(附件)递交至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二)单位审核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筛选、初审,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

(三)学院聘任。拟聘人员确定后,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统一组织聘任仪式,颁发聘书并报陕西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处和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备案

五、待遇及日常管理

理论导师待遇及日常管理由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参考陕西师范大学劳酬发放以及校外兼职导师管理等相关办法规定并结合具体工作实际统筹管理

六、申报要求

拟聘人员202394日前,将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基础教育领航校园长理论导师审批表见附件送至邮箱lhxyz2023@163.com


联系人:李后东(029-85308789),原静(029-85307988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2023826


上一条: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师发展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关于公开征集文化标识的通知

打印 /    / 关闭 /